档案信息化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6-10-20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为规范电子公文的归档,保证归档电子公文的完整与安全,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制定了《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于2003年7月28日以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公布,要求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共23条,对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和电子公文的定义作了说明,并按照电子公文归档整理的程序和环节对电子公文的归档时间、归档要求、保存环境、存储载体、开放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为保证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办法》还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和档案信息化以及电子政务的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